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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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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2 16:40:48 打印 字号: |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和指导;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判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并依法办理各类执行案件,通过审判活动,严厉制裁一切违法犯罪分子,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解决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调节社会关系,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3.维护社会稳定,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4.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营造公平和谐环境;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创新完善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

2.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效。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

3.践行司法为民,完善诉讼服务。着力推行案结事了;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创新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开展司法救助;积极开展帮扶工作。

4.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保障力。

5.坚持从严管理,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法院文化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9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36,990.5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250,090.5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886,90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3,020,990.59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250,090.59元,其中:本年收入27,100,695.29元,上年结转收入149,395.3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00,695.2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4,090.59元,增长3.94%,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和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636,990.5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250,090.59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5,595.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5,995.29元,增长15.1%,主要原因:一是晋升工资、正常调资等经费增加,二是2023年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预算填报;项目支出3,954,495.3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5,704.70元,下降27.04%,主要原因:2023年将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预算填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6,675,010.05元,主要用于法院行政人员基本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1,566,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3,954,495.30元,主要用于法院开支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0,522.08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9,850.70元,主要用于法院缴纳人员退休时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36,582.47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09,435.99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194.00元,主要用于法院为职工缴纳的重特病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00,000.00元,主要用于法院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7,900.00元,较上年增加78,000.00元,增长21.0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不变,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2,000.00,下降45.6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接待规模和范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7,9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元,增长43.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00,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7,900.00元,较上年不变。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1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增加原因:2023年拟新购轿车1辆,故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主要用于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审判监督、申诉涉诉信访等各类案件的办案业务支出以及业务装备支出,以保障审判业务有序开展,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执法办案条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预算年度绩效目标为执结率大于92%,依法受理案件率大于90%,执行案件执结率大于9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案件办理满意度在90%以上。

(二)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聘用制书记员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资经费保障,根据聘用制书记员人数、等级、经费保障总额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通过对聘用制书记员专业培训、考核等,进一步提高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有效服务保障司法办案。预算年度内绩效目标为及时保障聘用制书记员工资,聘用制书记员出勤率应达到95%及以上,协助法官办理案件比率达100%,裁判文书录入率达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人民法院业务费】

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势,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683,078.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278.65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资产总额36,889,312.88元,其中,流动资产7,992,336.62元,固定资产11,876,987.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23,688.22元,受托代理资产15,896,300.7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44,087.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41,987.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0,764,976.4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199,604.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东川法院